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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之華與沈劍龍:只因瞿秋白充當了第三者,小夫妻到底誰負了誰?


老覃前天寫了《沈定一:建黨元老,恨瞿秋白娶自己的兒媳,最終走上自我毀滅之路》一文,文中講了建黨元老之一沈定一因為瞿秋白娶了他的兒媳楊之華,心存不滿,大發牢騷,大罵說誰誰誰拐走他的兒媳,又說共產黨員太濫了,他不想幹了,最終走上了一條脫黨、叛黨的毀滅之路。

客觀地說,兒女私情和革命大業相比,太微不足道了。

沈老爺子因為這件事而看不開,非常不值得。

話說,瞿秋白和楊之華戀愛成功之後,又發生了張太雷與施存統的夫人王一知戀愛成功之事,張太雷的觀點是:「戀愛只要不影響政治,就是私人的事情,私人的事情私人解決就好。」

只能說,沈老爺子不夠豁達。

相對來說,他的兒子沈劍龍就非常超脫、非常大度了。

老覃在《沈定一:建黨元老,恨瞿秋白娶自己的兒媳,最終走上自我毀滅之路》一文中也說了,沈劍龍是支持妻子改嫁瞿秋白的。他和妻子、妻子後來的丈夫瞿秋白,連續在1924年11月27、28、29日的上海《民國日報》上刊登了三篇啟事,分別是:沈劍龍與楊之華「正式脫離戀愛」的聲明、瞿秋白與楊之華「正式結合戀愛」的聲明、瞿秋白和沈劍龍「正式結為好友」的聲明。

對於沈劍龍此舉,沈老爺子氣得吹鬍子瞪眼睛,痛罵兒子「糊塗」、「混帳」、「呆頭傻腦被人騙」。

做父親的是如此斥罵兒子,後來的很多人就不客氣了。他們為了彰顯出瞿秋白與楊之華結婚的合理性和正義性,紛紛在不同程度上貶低和抹黑沈劍龍的人品。

通常的說法是這樣:沈劍龍吊兒郎當,不學無術,是個無行浪蕩子,他和楊之華的結合,是父母包辦的娃娃親,是一樁錯誤的婚姻。他配不上楊之華。楊之華風華絕代,才貌俱佳,他娶了楊之華,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是癩蛤蟆吃到了天鵝肉。楊之華在婚後到了上海大學社會學系學習,愛上了老師瞿秋白。瞿秋白為了人生不留遺憾,親自出面做沈劍龍的思想工作。沈劍龍被瞿、楊二人之間的偉大愛情而感動,主動讓賢,不但和和氣氣地和楊之華離婚,還高高興興地和瞿秋白交朋友,成為了瞿秋白的「小迷弟」。

毫無疑問,這說法是運用了古典戲曲小說中最傳統的「才子佳人大團圓」的經典套路,很容易被一般人所接受,所以深入人心。

瞿秋白和楊之華

後來不斷有人在這件事中加入自己的理解,編造更多佐料,使整個事件更加豐富多彩。

楊之英是楊之華的妹妹,比楊之華小11歲,她寫有《紀念我的姐姐楊之華》一文。

文中就沿襲前人之說,說姐姐楊之華與沈劍龍的婚事是「沈老先生與我父親在姐姐幼年時就定下的」。

然而,楊之華卻在《憶秋白》中直言,自己與沈劍龍結合,不是奉什麼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自由戀愛的結果。

楊之華是個很有個性的姑娘,做任何事都敢作敢當。

在五四運動前後,她就衝破了封建藩籬,到杭州浙江女子師範學校求學,特立獨行,剪短髮,下水游泳,上街騎自行車,大膽、前衛。

1920年,她聽說上海《星期評論》社要組織一批青年到蘇聯去學習,就興沖沖地前往上海報名,但沒去成,留在了《星期評論》社工作。

《星期評論》是孫中山指派創辦的,老覃在《沈定一:建黨元老,恨瞿秋白娶自己的兒媳,最終走上自我毀滅之路》一文中提到,沈定一與陳獨秀、戴季陶、陳望道、李漢俊、施存統、俞秀松等人都是《星期評論》編輯和撰稿人。

據俞秀松日記記載,1920年6月6日,《星期評論》被迫停刊之後,沈劍龍來到上海,與楊之華等人經常見面。

俞秀松日記中還記載,6月19日傍晚,沈劍龍「邀我同他們——還有(楊)之華——同去騎腳踏車去」。

即楊之華在1920年的夏天與沈劍龍產生了愛情。

他們在這年年底——農曆十二月十八(1921年1月26日)舉辦了婚禮;十個月後,即在11月5日,生下了女兒沈曉光。

沈曉光的名字後來被改為了「瞿獨伊」,意思是就只生這一個了。

楊之英認為,姐姐給外甥女改名,充分地「表明她對沈劍龍的怨恨」。

楊之華為什麼會怨恨沈劍龍呢?

楊之英解釋說,姐姐結婚後,在去上海青年會讀書期間,姐夫「住在鄉下,生活作風出軌了」,「最後到了不得不分手的地步」。

楊之華、瞿秋白、瞿獨伊

瞿獨伊則翟秋白同志英勇就義五十周年紀念日,即1985年6月18日寫有《我的好爸爸瞿秋白》一文,文中對自己改名的原因也做出了解釋,和小姨楊之英的說法大同小異。

她說:「我原名叫『曉光』,因為生父對媽媽不好,媽媽決定只跟他生一個孩子,改叫我獨伊。」

但是,關於生父和生母離婚的原因,她的說法略有不同。

她說,自己的生父是到了上海之後變壞的,「經不起十里洋場、燈紅酒綠生活的引誘,墮落了」。

不管是在鄉下「生活作風出軌了」,還是到上海十里洋場「墮落」,總之,是沈劍龍不對在先。

但是,有一個時間線,楊之英和瞿獨伊似乎都沒有留意的。

那就是:楊之華是在1924年春到上海大學社會學系就讀的。而瞿秋白在1923年8月結識了文藝女青年王劍虹,恰恰是在1924年春結婚的。1924年7月,王劍虹不幸患病離世;1924年11月,楊之華就和瞿秋白結婚了。

丁玲和王劍虹

還必須要注意,1924年7月,王劍虹離世時,瞿秋白正在廣州開會——瞿秋白在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國民黨候補中央執行委員,從此奔波上海與廣州之間。在7月份,根據孫中山建議,國民黨中央設立政治委員會,瞿秋白又遞補為政治委員會的委員,到廣州開會去了,到了9月底才返回上海。

瞿獨伊卻在《我的好爸爸瞿秋白》裡寫:父親(指瞿秋白)在學校放暑假的時候,來到蕭山找母親。由於母親的哥哥和沈劍龍是同學,也把沈劍龍也請到家裡來,讓他們當面鑼、對面鼓地把問題講清楚。

我們來捋一下這個時間線:王劍虹在1924年7月離世,瞿秋白在9月底回來,然後又在暑假(?)找沈劍龍談判,是不是感覺有些怪怪的?

另外,這暑假不應該是7、8月份的嗎?

相對來說,楊之英的說法更靠譜一些。

她在《紀念我的姐姐楊之華》中說:姐姐同瞿秋白一起到蕭山家中來的時候是1924年11月。他們到家後,讓人把沈劍龍請來,談了差不多一整夜,最後達成了協議。邵力子主辦的 《民國日報》就根據他們的協議登出了兩條啟事,一條是姐姐與沈劍龍的離婚啟事,一條是姐姐與秋白的結婚啟事。11月7日,十月革命紀念日那天,姐姐和秋白正式結婚。

前面說了,《民國日報》上登出的啟事不是兩條,而是三條。

而且,這三則啟事的刊登時間分別是1924年11月27、28、29日,但按照楊之英的說法,楊之華與瞿秋白已經在11月7日,也就是在登報前的二十多天就結婚了。

不用說,楊之英的說法,也有些顛三倒四。

可能,因為楊之英、瞿獨伊是楊之華的親屬,她們從維護親者和尊者的立場出發,對有些問題,要麼是直接無視,要麼是閃爍其辭,要麼是顛三倒四。

總之,她們的說法並不一定準確,可信度是要打折扣的。

比如說,她們要表現出對瞿、楊婚姻的支持和贊同,就免不了厚此薄彼,不自覺地貶低和損害了另一個當事人沈劍龍的形象。

沈劍龍真像她們說的那麼不堪嗎?

鄭超麟在他的回憶性文章中也提到了瞿秋白和楊之華結合之事。

瞿秋白與楊之華

他在文中寫:「之華有一次對我說,劍龍為人高貴,優雅,她自慚庸俗,配不上他。」

鄭超麟的說法與瞿獨伊寫的「生父認為自己配不上母親」,可謂大相逕庭。

到底是誰配不上誰,這裡姑且不論。

單看沈劍龍成全瞿秋白和楊之華這件事來看,他的確顯得「高貴,優雅」,是真名士作派。

另外,沈劍龍是否花天酒地,「生活作風出軌」,到上海十里洋場「墮落」,我們從他離婚後的表現便可以看出端倪——沈劍龍離婚之後沒有再娶,大隱於鄉下,與世無爭,醉心於詩畫魚蟲,晚年垂釣時,不慎落水而亡。

瞿獨伊的侄子沈紅衛,是沈劍龍的弟弟沈劍雲之孫,現在還保存有很多沈劍龍當年創作的書畫作品,極見功底。

即沈劍龍絕非不學無術之徒。

而且,按楊之華自己的說法——她和沈劍龍結合,是自由戀愛的結果,如果沈劍龍真是是無術之徒的酒囊飯袋,她又怎麼會與他牽手走上結婚殿堂?

老覃認為,沈劍龍應該是一個濁世中的翩翩佳公子。

最後補充一下,沈曉光被改名為「獨伊」,並非楊之華恨沈劍龍,而是瞿秋白深愛楊之華,為了表達對繼女的「專寵」,改為「瞿獨伊」,表示兩人不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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